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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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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母

“實話告訴你們吧,在長安就是九歲出門唱曲兒的都有,謂之曰童妓,又叫初鶯。內裏也出過好幾個人物呢。十年前就有個叫外號小百靈的,十一歲出得閣,一直紅火到如今,生意都不曾斷過的。靠的是什麽?”

“頭五年不過是恩客,後五年就全仰仗著熟人了,聽她曲子的人都聽習慣了,哪怕她現在年老也還是叫她,掙下了好一份家業,連她媽媽都得看她臉色。”

曇花看著面前花骨朵似的幾個小姑娘嘆了口氣,“姑姑我是真心實意和你們說這話,出名要趁早啊!咱們花娘的花期就這幾年,不趁著早出閣多掙些銀子,不然等老了去要飯麽。”

玉娘聽她說得真情實感,倒像是親眼見過一樣,散場了就乖覺地捧著新買來的柑橘送到曇花臥室,一邊幫忙剝皮一邊小心道:“等教完我們,姑姑就要回去嗎?”

“自然是要回去的,我撂開那邊的事跑來縣城,已經是有風險了,若是再呆下去,只怕都中就沒有我的容身之地了。”

曇花見玉娘被自己的話嚇到,嗤笑了一聲,“你當長安都中是哪兒,那是京城,天下首善之地。在裏邊混得花娘多而且多,其中才華出眾者、清唱雙絕者、姿色/美/艷者數不勝數,若是長時間不出來,早被後邊的人給趕下去了。”

“長安人的喜新厭舊可是出了名的,管你之前如何,不出來就全都拋在腦後頭去。要不是鶯鶯姐和我多年的交情,她又頭回開口求我,我是斷不會來的。”

見曇花提起了李媽媽,玉娘趁勢便詢問道:“姑姑來時,我記得您提過,和我們媽媽是金蘭姐妹,這麽說李媽媽之前也是在長安都中討生活?”

“那是自然。你們媽媽年輕的時候,不是我誇,就是整個清平縣裏都找不出能比得上她姿色一半的姑娘來,眉蹙春山,眼含秋水,粉面桃花,春柳迎風,這還只是其中一樣,更有那一口好嗓子,唱時猶如黃鶯啼轉,不然何至於取名叫做鶯鶯。”

“只可惜,”曇花長嘆一聲,“後來先皇駕崩,當今皇上純孝,下令都城人皆守孝一年,不許宴席歌舞,你媽媽趁勢就贖了身。我們都當她是回鄉養老去了,不想卻躲在這麽個偏僻地方,吃的這麽胖,要不是那聲音,我都認不出來她了。”

原來是這樣,李媽媽的肉是後來才長的呀。

玉娘細心的把這事記在自己腦海筆記本上,繼續追問道:“那福娘呢,我瞧姑姑來時看見福娘倒不意外。”

“瞧瞧,狐貍尾巴露出來了吧,我和你實說吧,這孩子是在長安生的,我們姐妹都還親自抱過她呢,我也知道你想問什麽,只是這孩子的生父鶯鶯姐就是和我們也沒有說過。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哥,這麽軟骨頭沒擔當,包下的花娘給他生了孩子竟然不敢認。”

見曇花對此也無從知曉,玉娘只好遺憾作罷。

福娘的生父是誰,李媽媽一直默不做聲,縱使她如此溺愛福娘,可福娘要是無意間問起個一點半點,李媽媽便勃然大怒,訓斥起福娘只管她那生了不養的老子,半點也不心疼養她許久的親娘。

福娘哪裏還敢多問,也因為此,就連跟李媽媽時間最久的大姐嬌娘,對於這事都是閉口不談,諱莫如深。

玉娘和福娘住了這麽久,自然知道她的心事,原本想著趁曇花姑姑才來院中不知道內情,詐他一詐,卻不想李媽媽口風如此之嚴,就連當年舊友也從不提。

她是在隱瞞什麽呢?

不過就是個公子哥拋妻棄子的事,在花娘行當裏也尋常,按著李媽媽平日的性格,她該鬧得天翻地覆,毀了那公子哥的名聲才對,亦或是借此狠敲一筆竹杠,好回鄉養老的。怎麽竟然默認了沒有這人,跑到異地從頭開始打拼,連長安也不敢回。

玉娘還在思索這事,曇花見她停下了手中動作,幹脆將她手上那剝了一半的橘子拿去,自己笑瞇瞇的剝了遞於她道:“說起來我倒想問你,你是什麽時候做了鶯鶯的閨女。”

這一幕好眼熟啊,似曾相識。

玉娘屈指算道,“我是九歲的時候被媽媽買來的,說起來也已五年了。”

“這也不長,這幾個月我冷眼看著,你倒是個實心眼的厚道孩子,要不我和鶯鶯姐說了,讓你改認我做娘吧,我帶你回長安去。”曇花突然提了一個旁人幾乎無法拒絕的提議來。

她又道:“你在李家只是五姑娘,還有個親生女兒在那比著。可你要是跟了我,我只你一個閨女,自然對你盡心竭力。你也知道長安有多熱鬧,富商公子又有多少,等跟著我回去,我必替你挑個好的,風風光光嫁過去,到時你再生個一兒半女,這輩子豈不妥當。”

曇花的這個主意,如果換成除了玉娘福娘外的其他三人,玉娘相信她們肯定會動心。

清平縣和長安一比,簡直就是地與天的差距。

要是能去長安,哪裏會有人選擇留在這麽個小地方,就是上輩子那麽一換算,首都和鄉下,估計大部分人也很難不去選前一項。

只是玉娘,偏偏就是那少數群體、極個別人。

五年相處下來,她已經熟悉了李媽媽的性子,經過前段時間四姐跳槽的事,又多多少少獲得了幾分李媽媽的信任,這是人和。

李媽媽在清平縣紮根多年,又有官道上的支持,私下結交的朋友也比玉娘想象的要多,這是地利。

再加上五月初三自己就要和其他人一起,在喬老夫人壽宴上開唱了,這時候跑到別處去,還想等到這麽一個機會可難,這是天時。

這樣一比,長安的天時地利人和全都不在,只憑一個曇花,空口白話的叫玉娘怎麽敢選她。

更何況玉娘一直以來的願望就是想贖身,攢筆銀錢自在養老,長安掙錢固然是比清平縣裏多,可付出自然也多,總不至於到了都中還和縣城一樣打扮吧。

瞧曇花過來時披的那件灰鼠皮鬥篷,她活這麽大還沒見過這樣的好皮毛衣裳,少說也要百兩吧。這樣比著價格換換,哪一樣不需要大本錢,花的多,將來賠的也就越多,都是從她自己身上出的羊毛。

曇花雖然答允了到時候給她找個好人家嫁過去,可哪個算好,要麽像大姐一樣納為富人妾,要麽像二姐一樣嫁作商人婦,都是往火坑裏跳的路,還分哪條更燙麽。

玉娘苦笑道:“姑姑就別逗我了,媽媽把我們幾個養這麽大,先是四姐走了,現在我要是貪圖富貴改換別家,豈不是往媽媽心上又戳把刀子嗎,可不就成了畜生了。”

“我是必不會走的,只能辜負姑姑美意了!”

曇花望著面前斬釘截鐵下決心的玉娘有些感嘆,“怪不得鶯鶯姐這樣信你呢,你們母女兩倒是感情深厚。”

她隨即奪回了橘子教訓道:“既然如此,你還待著這裏做什麽,讓我看著怪煩人的,有時間說話就沒時間去學習?明兒要是還學不會那首《宜春令》,你可仔細。”

哈?

玉娘眨眨眼,望著吃上了橘子的曇花發楞,翻臉這麽快的嗎?

難道這也是做長安花娘要學的功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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